“中心”将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组建工程技术中心章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中心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使用细则、高级人才引进与管理细则、仪器设备使用制度、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等。
中心采用“122”框架。总体目标建立“一个中心、两个体系、两个平台”(见图)。
一个中心:国家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两个体系:植物功能成分利用技术研发体系、成果转化与人才培训体系;
两个平台:信息交流平台、成果交易平台。

国家植物功能化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机制图
工程中心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将充分借鉴其它已建和在建工程中心的成功经验,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并推行责、权、利统一,有利于人才激励,能保证持续创新和不断提高科技水平的高效率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创新研究、工程化开发、成果推广辐射与产业化的良性循环体系,实现自我发展和不断壮大。管理运行上几个重要的突破与创新如下:
① 工程中心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工程中心主任对管理委员会负责。
② 工程中心采用人才柔性流动的用人机制,对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在不改变人事关系的前提下,突破地域和单位的限制,以项目为核心形成一种互动的人才流动方式,广泛吸引国内优秀人才;使工程中心保持高效精干的人才队伍,实现人才与科研条件和科研项目的最佳结合。
③ 采取设立特殊专家岗位的形式,积极引进国内外技术人才,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快成果形成与转化的速度。
④ 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工程中心实行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的自主分配办法。个人收入水平由工程中心的效益和个人的贡献决定。对做出重大贡献、创造明显效益者给予重奖。工程中心的流动人员在工程中心工作期间,与固定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工程中心将积极探索专利、专有技术、成果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新途径。
⑤ 工程中心项目拟采用招投标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开发项目实行“定任务、定进度、定经费、定薪金”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