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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刘仲华、肖浪涛教授届满考核优秀

时间:2011/04/08  作者:   点击:


拔尖人才培养对象考核报告会 何纲跃 摄



周清明校长主持会议



符少辉副校长介绍了“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基本情况



刘仲华教授汇报培养期内工作履行情况



肖浪涛教授汇报培养期内工作履行情况

    4月2日上午,由人事处、科技处主办的“拔尖人才培养对象考核报告会”在生命科学楼二楼国际会议室举行。会议分为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届满考核报告会和届满考核评议会两个环节。官春云、刘强、周清明、符少辉、卢向阳、曾福生、王奎武、饶力群、钟晓红、熊兴耀、邹应斌、周朴华、曾建国、谭焱良等评审专家,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计财处、省级以上平台负责人,园艺园林学院、生物科技学院的教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参加了会议。校长周清明主持会议。

    副校长符少辉首先介绍了“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基本情况。他说,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校启动了“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04年遴选了刘仲华和肖浪涛教授作为第一批拔尖人才培养对象。旨在用五年时间,重点培养、重点扶植,着力营造一个有利于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一批在某一学科领域、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中青年优秀骨干。

    会上,培养对象刘仲华和肖浪涛教授分别汇报了培养期内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届满考核评议会上,评审专家对两位培养对象受聘五年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聘期内合同完成情况等作了全面评价。经过无记名投票,刘仲华和肖浪涛教授的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为五年,培养期满两年接受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培养,培养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进入第二阶段培养。为支持培养对象工作,学校提供了相应的科研资助费、津贴和科研用房等条件,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需完成在本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学术和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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